心结网
热门搜索:
  • 税务
  • 财税
  • 会计
  • 投资
  • 管理
  • 审计
  • 工商

随时随地分享感动

记录生活点滴...

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信息 > 税务信息 > 税收实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退回如何处理?

作者: 发布时间:11-08 浏览:
 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退回如何处理? BUU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BUU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点击评论

共有条评论
  • 游客
copyright@心结网2018版权所有 E-Mail:095hjg@163.com QQ:214973377 建议使用1440X900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