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结网
热门搜索:
  • 税务
  • 财税
  • 会计
  • 投资
  • 管理
  • 审计
  • 工商

随时随地分享感动

记录生活点滴...

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信息 > 税务信息 > 税收实务

从费用扣除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作者: 发布时间:11-08 浏览:

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但施行还不到两年,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8年两会期间,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问题又再次成为各方讨论的热点话题。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7%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还需要再调高。如此广泛的针对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质疑,其实暴露出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一些问题。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个税工薪费用扣除标准频繁修改暴露出的问题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一)税法的前瞻性不够且滞后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此轮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呼声再起的一个重要背景,是日渐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4.7%的物价涨幅创下了近10年的新高,更严重的是,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价格2008年以来累计上涨幅度大多已超过20%,再加上人们要应付住房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故而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等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普通百姓尤其是困难家庭影响比较大。从上述现象我们可以看出,“个税法”的滞后现状和发展呈现出一个切身的利益落差。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2007年以来,通货膨胀开始在我国内地凸显。此次调整使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纳税额有所减少,按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计,若保持税率和级距等不变,以收入2000元、5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的月薪为例,收入者分别需要缴纳个税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分别少缴纳的额度为20元、60元和80元。但是,显而易见,这一调整对老百姓少缴税额的幅度,跟同期物价上涨幅度相比,显然还是滞后了。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二)违背了个税法的宗旨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个税征收的宗旨是调节居民个人所得,而不是为了单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不能将财政收入的“承受能力”作为调节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主要砝码。2007年财政收入增长结构分析显示,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3186亿元,同比增长29.8%,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749亿元,增长38.4%,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为55%;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519亿,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为16%,增长1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389亿,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为12%,增长16.5%。这意味着,20多年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向少数高收入者征收,而今天工薪阶层成为征收主体。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笔者认为,在讨论提高费用扣除标准时,有一个问题被严重忽视了,那就是每一次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实际上是收入越高的人获益越多,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减轻广大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负。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三)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税收制度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制定上的多变性是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立法不确定性的根源。法律是一种刚性的规则,具有令人敬畏的权威性。假如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因脱离实际遭到普遍质疑而频频改动,必然要不断修订法律,这不仅会加大修订法律的成本,也将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四)影响了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频频改动,未能体现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每次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既不通过民意听证,也没有一个法律规定的刚性标准,而是财税部门和专家学者闭门研讨,使得费用扣除标准显得过于随意,而且往往由行政主导,因此纳税人参与税收立法活动、用法律确定和保障税收立法程序的权利就无法加以保障。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此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家庭人口状况、家庭整个收入水平等,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也尚未针对纳税人的发展权的保护作出明确的规定。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议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一)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与工资建立联动机制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笔者认为,国家在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上应该与时俱进,构建一种与工资联动的机制,即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与费用扣除标准有一定倍数,如果一旦超过这个倍数,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就应自动调整。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个税调整与工资形成联动机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1.有利于保障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2004年4月至2006年底,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每个省份平均调整了1.9次,而2004年3月前,十年间全国每个省份平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3.8次。在调整频率加快的同时,标准提高幅度也在加大。仅2006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一般都在30%左右,幅度最高的省份达到64%。显然,随着近年来工资调整步伐的提速,如果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一直在原地踏步,有损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2.调整能做到及时准确,不必再走各种繁琐程序。从现行个税制度安排来看,如果要调整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要履行各种程序,尽管这种制度设计相对公平,但也势必影响执行效率。假设形成联动机制后,相关部门就能省掉繁文缛节,让工薪阶层直接受益。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目前在许多国家,个税调整也特别注重现实,比如德国,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每年都要做一次微调,以体现税收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保障公众的收入不受影响。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二)实行费用扣除指数化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2006年1月施行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把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由之前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调为2000元。这个测算所依据的是当时或现在的静态数据,并没有考虑到其以后的增长性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因此,虽然从现在来说,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工薪阶层纳税人将从占个税纳税总人数的60%减少到26%,但由于最近两年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增长,劳动力价格也得到普遍提高,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已经远远超出了26%的比例,再次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这使得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本质作用在弱化。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要解决以上问题,个税制度宜有一个比较大的改革与完善,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通盘考虑,除了考虑构建一种与工资联动的机制,还应考虑建立费用扣除指数化,而不只是着眼于费用扣除标准。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费用扣除指数化是指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相应调整纳税扣除额,以便剔除通货膨胀的名义所得增减的影响。也就是说,扣除额的多少应该随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避免通货膨胀对个人生计构成明显的影响,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税制的弹性。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我们可以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赋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扣除额进行调整的权利,每年按照物价变动情况对扣除额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满足国家和纳税人的共同需要。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三)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首先,要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目前世界上普遍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普遍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我国的分类课税模式存在着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的弊端,但在目前要完全放弃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也不现实,会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因此,建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制,按照不同所得进行合理分类: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宜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宜实行综合征收。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其次,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原则。个人所得税的最基本目标是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主要体现在家庭收入水平的差距上,即个人收入的差距最终要体现在家庭收入差距上。而且在我国,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观念非常重,对家庭行为的调节成为调节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本点,因而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完全可以集中到对家庭收入的调节上。所以,个人所得税应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力争做到相同收入的家庭纳各自相当的税,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最重要之处就是可以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纳相同的个人所得税,以实现按综合能力来征税,并且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实现一定的社会政策目标。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征收应该是个税改革的根本方向。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四)调整“累进税率制”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为了体现个税征收的宗旨, 有利于保障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除了调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还要调整“累进税率制”,拉大税率档次的间距,降低每一档次的税率,以达到变相减税的效果。比如现行标准中,超过费用扣除标准0-500元计征5%的个税,超过500-2000元计征10%;倘若修改成超过费用扣除标准0-2000元的部分,统一计征5%,即便费用扣除标准维持不变,也可以减轻75元的税负。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五)建立相配套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1.对包括纳税人生存与发展权在内的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应制定税收基本法加以明确规定,各项税收立法要完全体现对纳税人生存与发展权保护的原则。从我国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看,除了在税收征管法中原则性地明确了纳税人的具体权利之外,现行税收法律并未对纳税人的所有权利做出全面的规定。显然,要加大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力度,首先要通过制定税收基本法,把纳税人的所有权利,包括抽象权利与具体权利明确地写入税收基本法。就纳税人生存与发展权而言,要将合理负担税收的权利、最低生活费等非课税的权利、要求国家运用税收手段增进社会福利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充分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并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等在税收基本法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在税收基本法中强调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原则。甚至在司法实践与公共产品提供,尤其是国家及地方的财政预算中都要体现纳税人的权利及其权利保护的原则。同时,或是通过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法》,或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通过制定类似于《纳税人权利宣言》的法律文件,对这些权利作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2.建立一套与《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纳税人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以及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纳税人生存权的保障标准是不一致的。国家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综合考虑公民的食品、住房、医疗教育、保险等需要,通过具体的计量,得出最低生活费标准,以此构建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因素适时调整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ZxZ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点击评论

共有条评论
  • 游客
copyright@心结网2018版权所有 E-Mail:095hjg@163.com QQ:214973377 建议使用1440X900分辨率浏览本站